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嚣张博主被小米吊打

周文君 互联网头条
2024-10-08

     


    嚣张不了多久。

  

出品 | 互联网头条     作者 | 周文君

数码博主被判赔小米15万并公开道歉

小米与数码博主的纠纷案迎来了结局。

7月15日,小米法务官方微博宣布,近日,就小米与微博用户“溪溪大人”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法院作出终审判决

判定被告的行为侵害了小米的商业信誉及商业秘密,构成不正当竞争,要求其在微博置顶道歉24小时,同时在判决生效七日内赔偿小米经济损失等共计15万元

图源:微博

法院判定:1、被告在公共网络平台多次、反复针对小米发表未经证实或语言过激的言论,已造成小米商业信誉受损,构成商业诋毁;

2、被告披露了小米多份加注保密标识的内部文件,此类文件经小米采取保密措施,具备秘密性,且有一定商业价值,被告擅自披露此类文件,侵犯了小米的商业秘密;

3、综合考虑小米知名度、被告粉丝量被告既有商业诋毁行为也有侵害商业秘密行为、被告具有一定的主观故意,法院判定被告赔偿小米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十五万元。

小米法务的这篇公告之后,溪溪大人发了一条微博“有稿子要写,所以先开一键防护......”似乎正在准备道歉声明。

源:微博

回顾案件始末,早在2月9日,小米法务发文称,公司收到海淀区人民法院关于微博平台用户“溪溪大人”侵权的一审判决,判决被告合计赔偿15万元,并于该用户微博置顶道歉24小时。

不过,这位博主似乎很“嚣张”,并不怕小米告他,甚至在2月9日发了一条微博“何必装得像是今天才收到裁定一样,除夕发这个以为能恶心到我吗,安心过年恰饭,到时候东西全部甩上来,看谁好看。”
据了解,该案件的案号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22)京0108民初36103号,审结日期为2023年12月11日。

在案件中,被告博主“溪溪大人”在其超70万粉丝的微博账号中发表了小米14售后有关的不实言论,并多次对小米的产品进行攻击。法院认为,本案中被告并未对其发布的微博言论内容来源真实进行充分有效举证,不能证明相关内容属实

法院还指出,即使产品存在瑕疵或销售者通过售后进行了维修,亦属于可以通过正常维权渠道进行维权的情况,不能据此得出可以对原告进行商业诋毁的结论。

值得注意的是,该博主还销售与小米公司具有竞争关系的同类商品。

而从言论内容和发布过程,被告博主在长时间内从各个角度对小米公司进行评论,超过了合理、正当的言论范围,具有主观上的故意。

除此之外,原告主张的商业信息在被告发布微博之前尚未公开,且对原告具有商业价值,被告未经许可将原告的商业秘密通过微博公开,侵害了原告的商业秘密。

从一审判决到终审判决,说明该数码博主对小米构成侵权是盖棺定论的事了。

小米下狠手
小米与微博用户“溪溪大人”之间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映射出当前互联网舆论环境的复杂化。在乌烟瘴气的网络环境中,各种不实信息和网络争议都会影响公司声誉,促使各大互联网厂商加大力度追究侵权行为,小米也不例外。

其实,在2月份小米法务公布法院对“溪溪大人”侵权一审判决之后,紧接着一个月后,小米法务又再次公布自家与海信旗下聚好看公司的商业诋毁案的一审判决:该公司发布侮辱、贬损小米公司的虚假和误导性信息,主观恶意明显,构成商业诋毁,需赔偿小米共计55万元,并在官微发表道歉声明,连续置顶一周。

图源:微博
这起案件并不是今年刚刚发生的,而是2021年的事情。当时正直电商节“双十一”聚好看公司的官方微博Vidda发布了一则“Vidda宠粉,米有问题”的微博,并配了4张图片,文案句句碰瓷和内涵小米,“米有耍猴,唯有彪霸。米有屌丝,唯有上帝。米有暴利,唯有让利。米有伪性价比,唯有六边形战士”。这些行为最终被小米起诉。

图源:微博
经过三年时间,小米终于成功维权。而Vidda方也低头认错,承认公司在营销方面的不足,不过Vidda对判决结果仍然有异议,表示目前只是一审判决,并将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

小米公司发布一审胜诉判决后,小米公关部总经理王化发文表示:“有的碰瓷很拙劣,生拉硬搬拉一踩一靠引战博眼球获取流量。法律判决虽然没有大家想象的那么及时,但正义不会缺席”。

对于发布侮辱、贬损小米的信息,小米势必要追究到底。除了“溪溪大人”和聚好看公司的案件纠纷,2022年,小米还起诉自媒体大V凌建平对公司长期抹黑造谣的行为,去年5月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凌建平被判赔小米25.11万元,并公开陪礼道歉。25万元在个人侵权案例中,数额已经相当高,也说明事情的严重性。

另外,今年小米还存在两起商标侵权案。6月,小米起诉“青岛小米汽车”不正当竞争,要求被告公司名称停止使用“小米”相关内容,并赔偿5万元。

紧接着7月,小米又指控深圳三家公司在京东平台未经授权使用“小米粽”等标识及小米相关商标,丽水市一“小米”公司也被原告小米科技起诉停止使用“小米”、“小米智能大家居”字样,并赔偿500万元。
随着小米影响力不断提升,小米的品牌保护同样面临了更多挑战。此外,我们再次看到法律在维护市场秩序、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商业竞争从来不留情
在商业世界中,竞争是常态,而这种竞争往往是激烈且无情的。没有人会因为你的困境而手下留情,也没有人会因为你的失败而心生怜悯。

商业就是扩张和掠夺,而从各大厂商之间的纠纷案件,可以一窥商业竞争的激烈。不久前,“格力状告小米”的消息引起广泛关注。格力电器认为小米官方旗舰店销售的“米家小米电风扇BPTS01DM”产品侵犯了其相关专利权。

同时,格力电器文化传媒中心官方微博账号“格力文传”发文称,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2024年6月18日出具的法律文书。

该文书要求本案涉及侵权的米家小米电风扇不得再制造和销售,侵权人向格力电器支付人民币185万元。
图源:格力文传微博
实际上,格力点名的侵权小米电风扇背后的厂商是小米的一个供应商公司,并非小米本身。而在格力宣布胜诉的第二天,小米公司迅速发文辟谣。

小米公司发言人官方微博称,“经查,我司并未收到任何环境电器相关诉讼。”#小米回应被格力起诉#话题瞬间冲上微博热榜。

两家公司针锋相对的局面,暗含了市场竞争的激烈行。

无独有偶,途虎养车上市当日,京东集团副总裁、京东零售汽车事业部总裁缪钦就在个人朋友圈对途虎养车上市表示祝贺,但同时他表示,京东养车的“震虎价”商品均比友商低5%。

随即途虎养车公司对京东养车提起诉讼,指控其推出的“震虎价”活动涉嫌不正当竞争,带有明显的贬损意味,属于商业诋毁行为,并要求赔偿500万元。

京东养车途虎养车针锋相对,两家的火药味却越来越浓。

此外,去年12月29日,京东诉阿里巴巴“二选一”案一审胜诉,也引发市场关注。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京东诉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浙江天猫技术有限公司、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二选一”案做出一审判决,认定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二选一”的垄断行为成立,对京东造成严重损害,并判决向京东赔偿10亿元。

两大电商巨头的这场“二选一”纠纷案件,长达近10年,跨度之久。

商场如战场,这句话非常贴切地形容了商业竞争性和残酷性。在商业领域,各个企业、品牌之间的竞争,就像是在战场上进行的一场场激烈的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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